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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苏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决算公开报表和年度决算说明
2017-09-04 09:17     (点击: )

第一部分 学校概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365bet真人投注是我国成立的第一所艺术设计高等职业院校,前身为1958年8月创办的“苏州工艺美术专科学校”。 1999年,苏州工艺美术学校与苏州轻工职工大学联合组建365bet真人投注,成为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艺术设计高等职业院校。2006年,学院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2007年,成为首批“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2014年,学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项目在教育部、财政部验收中荣获“优秀”等级。

学院位于古吴胜地石湖之滨、上方山麓,悠久的历史,厚重的文化,为莘莘学子的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学院校园占地面积561亩,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教职工400多人,在校生5100人。拥有现代艺术设计与传统工艺美术两大系列18个专业54个小专门化方向,形成了多科相融,传统工艺美术专业与现代艺术设计专业并重的专业格局。另设有中国工艺美术研究院、教育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江苏省工艺美术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江苏省艺术设计与技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苏州桃花坞木刻年画社(研究所)等。学院实训中心建筑面积45800平方米,建有工作室87个,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

围绕培养“德艺双馨、心灵手巧的高素质技能型工艺美术人才”的目标,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服务型专业教学体系,进行“工作室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践,积极为地方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服务。以合作就业为导向,合作育人为模式,合作发展为目标,积极探索“四方互动、四位一体、四联四定”的校企合作办学新机制。立足传统与现代,致力于苏州传统文化和民间工艺保护、传承,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苏州桃花坞木刻年画的传承与发展工作推进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承载文化使命、体现责任担当。通过“工艺美术传承创新实验区”、世界手工艺理事会(亚太地区分会)中国研作营等平台,集中对桃花坞木刻年画、苏绣、雷山苗族非物质遗产进行发掘、传承与研发。学院被命名为首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百工录:中国工艺美术非遗传承与创新”专业教学资源库获教育部立项资助。目前,全院共有校企合作单位141家,驻校企业24家。

积极吸收西方先进文化,注重与国内外艺术设计院校、文化学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设有江苏省教育厅与法国巴黎教育局联合创办的“中法江苏艺术设计教育研究中心”、学院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共同成立的“中英苏州艺术设计教育创新中心”。目前与法、英、日、加等国家的20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人才培养成效突出,招生就业形势两旺。面向全国30个省市招生,年招生规模2000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8%以上,企业满意率达98%,大批毕业生自主创业。学院获得了“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示范合格单位、江苏省政府授予的“高技能人才摇篮奖” 、“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等多项荣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学校部门决算反映365bet真人投注的经费收支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采购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5419.1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0.1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

(一)收入总计17546.5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1562.74万元,为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8万元,基本与去年持平。

2.事业收入4830万元,为高校学宿费收入,比上年增长60万,与上年基本持平。

3.其他收入1153.78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51万元,减少11.5%。主要原因是承接各类短期培训班和非同级财政拨款减少。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55.4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学院用自有资金垫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1044.51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

(二)支出总计17872.66万元。包括:

1.教育(类)支出16704.26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教育事业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5.69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与上年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求职补贴的发放。与上年相比增长13.2万元,增长440%。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49.21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与上年相比增长106.07万元,增长10.17%。

5.年末结转和结余1173.78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本年度预算安排的专项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546.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62.74万元,占65.9%;事业收入4830万元,占27.53%;其他收入1153.79万元,占6.5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87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50.99万元,占72.46%;项目支出4921.67万元,占27.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996.2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5.31万元,增长2.6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1433.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63.9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593.31万元,增长5.47%。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52.43万元,支出决算为11433.47万元,超额完成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拨款的追加。其中:

1.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57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3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7.73万元,支出决算为77.73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11.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045.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0.38万元、津贴补贴164.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2.62万元、绩效工资1809.14万元、离休费63.72万元、退休费989.36万元、医疗费77.14万元、奖励金0.2万元、提租补贴77.73万元、购房补贴223.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3万元。

(二)公用经费2666.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7.65万元、印刷费75.81万元、咨询费52.91万元、手续费1.15万元、水费43.54万元、电费303.65万元、邮电费40.59万元、物业管理费279.46万元、差旅费132.62万元、维修(护)费333.91万元、公务接待费9.87万元、专用材料费74.03万元、劳务费221.89万元、委托业务费19万元、工会经费60万元、福利费5.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64.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9.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33.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3.31万元,增长5.47%。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52.43万元,支出决算为11433.47万元,超额完成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11.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045.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0.38万元、津贴补贴164.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2.62万元、绩效工资1809.14万元、离休费63.72万元、退休费989.36万元、医疗费77.14万元、奖励金0.2万元、提租补贴77.73万元、购房补贴223.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3万元。

(二)公用经费2666.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7.65万元、印刷费75.81万元、咨询费52.91万元、手续费1.15万元、水费43.54万元、电费303.65万元、邮电费40.59万元、物业管理费279.46万元、差旅费132.62万元、维修(护)费333.91万元、公务接待费9.87万元、专用材料费74.03万元、劳务费221.89万元、委托业务费19万元、工会经费60万元、福利费5.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64.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9.8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7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9.67%;公务接待费支出9.8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0.3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9.74万元,完成预算的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校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开支。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2.公务接待费9.87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87万元,完成预算的98.7%,与预算数基本持平。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1636人次。主要为接待兄弟院校及政府职能部门。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未安排会议费和培训费。

十、采购情况表

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安排政府采购货物1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2017年8月31日

附件【168026决算公开表16年.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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